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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通知3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4-17 09:2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班通知3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培训班通知3篇(完整文档)

在当下社会,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培训班的通知【通用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培训班的.通知 篇一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本次调整的学费增幅为20.2%,将从20xx年秋季开始执行。根据通知,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调整为5510元,理工外语(课程)体育类专业6230元,医学类专业6960元。

对于这样的调整幅度,广东某校有学生表示:改革也是有一定的好处,国家如果都把你的学费给覆盖,财政压力也挺大的。还有学生认为应该要结合他的奖学金和补贴来看,如果学费涨了,奖学金也涨了,其实是一码事。

确定调价的省份还包括江西,江西调整后的平均学费水平为4000元每生每学年,比现行3910元的学费水平仅提高2.3%,但具有硕士、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在调整后标准上再分别上浮10%和20%,新标准也在今年秋季的新学年开始执行。

此外,海南和内蒙古也已召开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但新标准今年不会实行。

各地普遍强调,学费涨幅考虑了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并提出加大对学生的补助力度,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涨价虽然在情理之中,但是高校更应通过多种方式降低成本,获取经费,包括加强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改革,尽可能让不需要开支的成本减少,比如现在高校里非教学人员的比例过高等。与其它国家的高校相比,我国的高校经费来源过于单一,(世界上一些)办得比较好的高校,它的主要经费不是靠收费的,而是靠社会捐助,但是中国高校整个捐助很少。

培训班的通知 篇二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市律协将举办保险法律实务培训班,请有兴趣的律师报名参加。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一、11月28日

(星期二)至11月29日(星期三),共1.5天。11月28日中午12点从市律协统一乘车前往培训地点。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律师培训基地(怀柔区雁栖湖雁青路14号)

三、课程具体安排: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3:30至16:00

主题: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案例与实务

主讲人:郭玉涛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6:30至18:00

主题:保险资金运用的规范与实务操作

主讲人:冯修华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0:00

主题:中英海上货运险对照简析

主讲人:方国庆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主题:财产保险合同和保险追偿案件代理

主讲人:张浩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11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至16:30

主题:律师介入保险反欺诈业务初探

主讲人:单建国 北京律协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报名人数及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的律师通过以下方式报名:登陆首都律师网站“会员服务系统”,点击“业务培训”栏目并选择相应培训进行报名。如何登陆及使用“会员服务系统”详见首都律师网站20xx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律协网站二期会员服务系统正式上线及完善会员信息的通知”。

2、请报名律师携带律师执业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现场培训。

特别说明

1、未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报名前往的律师,不予安排食宿。

2、本期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为避免浪费会费,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协调安排好个人时间后报名。培训报名时间截止后,律师将无法点击报名。

3、在同等条件下,协会将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的律师进行培训。

4、请已报名律师切勿携带家属乘坐协会专用车辆或自驾车前往培训现场,如发现将取消本次参加培训资格并不再安排参加本年度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培训活动。

5、为保证参训学员培训期间人身安全,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单独参加培训的学员请勿前往。

6、培训中心提供免费WIFI网络,请勿自行携带路由设备。

7、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如未请假,将失去随后45天内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培训的权利。

8、为保证本次培训活动有序进行,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安排车辆的律师在登车后持律师执业证签到;因培训专用车辆需提前统一安排,请未报名律师勿乘车;请已报名参加培训但自行前往的律师务必于11月28日下午13:30前到北京律师培训基地D楼参加培训。

9、由于场地限制,律师参加现场培训,必须提前在会员服务系统“业务培训”栏目报名,如未通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前报名的律师婉谢参加。

10、因学院停车位有限,协会安排车辆统一组织律师往返,请参加培训的律师尽量集体乘车前往。请已报名参加培训并填报乘坐协会车辆的律师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出发,过时恕不等候。

11月28日出发集合时间:中午12:00,集合地点:北京市律师协会北门外(东城区安德路爆肚宛附近,协会电话:64515950)

发车时间:中午12:15。

11月29日返程集合时间:下午16:30,集合地点:北京律师培训基地停车场。

发车时间:中午16:45

培训班的通知 篇三

各市、县(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新形势下新闻宣传及舆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系统信息网络宣传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网络宣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14日下午报到,14日晚上至17日下午培训,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省工商局干部培训中心,电话:

三、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负责信息网络宣传的业务骨干各1名,省工商局相关人员(具体人员分配情况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汇总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见附件2),于11月8日前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

2、 请各设区市工商局(市场监管局)预先梳理本级门户网站和本地区宣传、舆情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收集近3年来本地区各级工商局(市场监管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其他典型案例,归纳疑难问题,提出依法应对的措施意见,于11月11日前将二份材料通过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文件传送”报送省工商局办公室网络宣传科,并做好座谈交流的准备(每场发言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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