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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0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4-12 00: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0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10篇(范文推荐)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最新10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一

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二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三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四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五

一、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二、图书赔偿制度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三、窃书处理方法: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四、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校园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篇六

今年以来,认真落实教育系统“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号)通知精神,狠抓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有力地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继续保持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除隐患、保平安、促和谐,积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再排查、再整治,进一步落实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防控机制、重点危险源的监控机制,加强分级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重大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努力杜绝学校责任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三、工作重点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是隐患整治年的再深化,要围绕以下重点内容排查治理: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学校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细化分解。

2、检查教育部等十部位《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管理50条规定》等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情况,师生对各项制度的知晓率,学校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学生的在校期间的管理是否做到全天候、全过程、无缝隙,各个环节、各个时段是否落实到人,有无出现管理漏洞和监管盲区。

4、检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机制和应急演练情况;有没有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到一校一预案,进行针对性的演练每年不少于2次。

5、复查本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千分制考核自查情况。

(二)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校舍是否危房,校园周边有无地质灾害危险、建筑类隐患和其他危险源;学校对临时闲置不用的危房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对已出租的房屋,是否明确责任,与使用人签定安全责任书;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是否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儿童玩具、锅炉、旗杆、护栏、楼梯扶手、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有无差大负荷用电现象,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四个不准”执行情况。

4、检查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销毁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有关制度是否上墙。

(三)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有无执行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车辆检测和定期维护登记,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2、检查学生接送车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当地是否存在“黑车”、超载车、农用车等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现象,能否及时上报交管部门和教育局;是否教育学生不乘坐不安全车辆,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有无经过公安、教育部门审批备案。

3、检查学校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学校门口减速带、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4、教师私家车校园准入制度和管理情况。

(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查学校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五)学校饮用水安全

1、检、查学校饮用水水源情况。是否采用城镇统一管道供应自来水,如果是学校自备水源,水源选址是否合理,消毒和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2、检查饮用水水质情况。饮用水水质是否定期检测,是否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学校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学校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2、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做好接种查验工作,是否有配合卫生部门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七)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要求放学前对学生进行一分钟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

2、检查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防交通事故、冰面破裂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安全用火、用电、森林防火、逃生自救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八)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小卖部、小餐饮部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人身安全的治安状况。

四、工作步骤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校要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排查治理阶段。各学校要根据冬季季候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较为具体严格的监控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自身无法确定的安全隐患,要主动联系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本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教育局重点做好区直学校的督查工作,切实做到分级管理,责任落实。

(三)督查总结阶段。镇街道各学校要于前将活动总结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到教育局和教育局安保科,教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并将各学校此次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平安和谐校园”创建考核和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再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各镇街道教委和各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并部署辖区内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时间、步骤、内容、治理标准,落实责任;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狠抓落实,不留死角,决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倦情绪。对重大隐患治理实行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一对一”监控,确保及时得到有效治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宣传,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对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深入宣传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再整改”活动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他们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登记建档,完善机制。各学校所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及时做好文字、数据、图片等记录和档案工作,建立“安全隐患资料库”,按照隐患的分级分类标准,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监管网络,实行重大安全隐患的分级分层监管。学校一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在积极采取监控措施的同时,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努力寻求解决办法,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七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八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九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阅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二、学生借阅图书原则上由班级课任教师办理。每次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班级人数,借期为一学期。(借阅期间完成相应的借阅记录)

三、本校教职工个人借阅每人每次最多借书5本,借期不超过一个月(30天),到期归还,若归还不了需办理续借手续。教学用书每学期结束归还一次。专业杂志每次借1本,最多一星期。阅览室的报刊,一律不外借。

四、所有借阅图书每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清还一次。

五、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

(赔偿办法见龙三中心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六、借出的图书,如遇学校工作需要,借阅者必须及时归还。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借阅图书、报刊必须全部还清。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十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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