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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房屋租赁管理制度2篇

时间:2023-05-20 19:1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房屋租赁管理制度2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房屋租赁管理制度2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房屋租赁管理制度【优秀2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工作,确保租赁计划目标的实现,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经营部负责房屋租赁业务的实施和跟踪;

2、财务部负责相关费用的核收;

3、房管员负责房屋及室内设施、钥匙的交接。

二、工作程序

1、租赁洽谈

根据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租赁期限等与来访者进行洽谈,同时记录于《租赁来电来访记录表》中,并跟踪至租赁成功或对方取消租赁意向。要求到现场看房者,经营部安排并陪同看房。商业经营房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租赁。

2、协议拟定

根据双方达成的条件,拟定《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需出示身份证或政府批文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并提供证件复印件。

3、出租会签

填写《房屋出租会签单》,并将拟定的《房屋租赁协议》及证件复印件附后按顺序送交各会签人,各会签人对该房的出租以及《房屋租赁协议》无异议后签字。

4、协议签订

根据签署完毕的《房屋出租会签单》,由协议双方签章,并加盖骑缝章。

5、房屋交付

房管员接到签署完毕的《房屋出租会签单》后,现场填写《出租房屋验收交接单》,并确认无误后向承租方交付租赁房屋的钥匙。

6、租金催缴

每月底向承租方送发《交款通知书》,如无法书面送达的,需电话通知,并做好记录。对逾期未交款的承租方,每日进行电话或现场催缴。如需采取强制措施的,需提前经领导同意并书面通知承租方。

7、协议变更

在协议实施期间发生的有关价格、面积、期限等的变更,如属我方提出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通知承租方,并做好记录;如属承租方提出的,应提供书面的文件,按协议的评审程序重新审批。

8、协议终止

协议租赁期限结束,不再续租的,由经营部填写《退房会签单》,按顺序报会签人签署意见后退房。协议期间停租的",按协议条文执行。

①房屋回收

承租方退房的接收由房管员按房屋交付时的《出租房屋验收交接单》的项目进行现场验收。若房屋经过两次装修,对房屋的主要设施(墙面、地板、窗口、水电设施等)进行重点验收,正确填写《出租房屋验收交接单》上的归还验收记录。协议外的情况报公司领导处理。房管员验收合格后收回钥匙,并在《退房会签单》上签字。承租方搬离时,房管员应在现场提供适当的帮助及监督其搬离,防止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

②费用结算

承租方退房时要将所有应交费用结清后,方可将押金退还。经营部负责协助承租方办理退房手续。

9、收费月报

每月10日前填写《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统计月报表》,经财务确认后报经理。

10、租况明示

按承租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改及编制《租赁情况一览表》。

11、工作回访

经营部在每月催缴租金的同时,征求承租方对租赁工作的建议或意见,做好记录并负责落实。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承租方意见调查活动,由承租方填写《房屋租赁服务工作意见书》。

三、管理规定:

1、租赁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先立协议后进驻、先交费后后交房的原则,如出现违反本制度规定程序的行为,追究当事人责任;

2、房管员为待租房钥匙的管理者,仅凭签署完毕的《房屋出租会签单》及规定手续交接钥匙。如出现未按程序交接钥匙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3、凡出现租赁户欠费时间达20天者,经营部负责强行责令其停止租赁;如出现欠费达30天者,经营部负责与租户解除协议。(本条需在合同中注明);

4、每套出租房租赁押金不低于该房月租金额。

四、相关记录

1、《租赁来电来访记录表》

2、《房屋租赁协议》

3、《出租房屋验收交接单》

4、《交款通知书》

5、《出租房屋租金收取统计月报表》

6、《租赁情况一览表》

7、《房屋租赁服务工作意见书》

8、《房屋出租会签单》

9、《退房会签单》

其中2、3、8、9项原件在档案室存档。

五、本制度相关条款适用于场地出租、车位出租、商业条幅悬挂等。

房屋租赁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利益,结合本小区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小区内业主在进行房屋出租时,必须在出租行为发生一个月内与承租人一起到物业客服中心进行登记,结算相关费用(管理费、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办理相关手续。

2、承租人必须持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办理租赁手续。

3、业主不得将房屋租赁给无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4、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的,必须具备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并填写,、。

5、小区出租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及危害物品;不准经营开办网吧、游戏厅、练歌房、餐饮场所等。

6、居住房屋租赁,应当遵守国家、本市关于房屋租赁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及住宅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无论出租或转租的,业主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7、居住房屋租赁,必须符合本市规定的房屋出租条件和人均承租面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转租,或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

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出租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物业客服中心(或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9、承租人按需时缴纳管理费及物业代收的其它费用,或按租赁合同约定的缴费方进行交纳。

10、承租人有权享受小区业主的各项物业服务,同时也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11、承租人遵守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12、对违反本规定出租或转租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书面责成业主、使用人立即终止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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